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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燕医疗帮扶专项基金

为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帮助大渡口区的困难群体,切实贯彻农工党中央“社会服务基地”暨农工党重庆市委“社会服务实践基地”的要求,重庆市万家燕医药有限公司出资在重庆市大渡口区慈善会设立“大渡口区万家燕医疗救助专项基金”, 用于“万家燕医疗惠民”慈善公益活动。

一、设立目的

为增进社会互助风尚,构建和谐幸福大渡口,使社会困难群体能获得物质救助与精神慰籍,促进政府救助与社会慈善救助相结合,推动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金使用

(一)使用原则:

本专项基金只适用于在万家燕鸿源医院就医的大渡口区户籍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二)救助对象:

1.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送医的困难群众;

2.因突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困难群众;

3.因身患疾病,基本医疗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困难群众;

4. 遭遇其他特殊情况的困难群众(解释权由基金管委会负责)。

重大疾病种类: 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再生障碍性贫血、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重症甲型H1N1、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2类疾病.

(三)不予救助的情形

1.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者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的;

2.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家庭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足以应对所遭遇的困难,具备自救能力的;

3.危害国家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以及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的;

4.因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5.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资助金额及资助标准:

1.经医疗保、社会保险支付及政府救助后,个人自付部分按以下比例给予资助:

自付金额类别 城镇职工医保资助比例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资助比例
2500~3500元 60% 35%
3501~6000元 70% 40%
6001~10000元 60% 35%
10000元以上 全额报销

2.非医保患者就诊资助比例:

门诊药费报销5%,检查费报销20%,手术费、治疗费报销30%。

3.医保和非医保患者资助金额不包含以下项目:

(1)镇痛泵及镇痛用药(2)血液制品(3)生物制品(4)特检项目(5)特殊耗材 (6)特殊病房费(7)患者自己指定药。

三、基金使用的审批程序

(一)申请人在万家燕鸿源医院“大渡口区万家燕医疗救助专项基金”救助办理窗口申请(申请人应填写基金申请审批表,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属非本地户籍人员的,应提交当地居住证或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实申报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重大支出、遭遇困难情形和享受各种社会救助政策等证明材料,并签字确认);

(二)基金办理窗口经办人负责核实申请人资料,符合条件的及时报管委会审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基金管委会负责审核申请人资料,并提出是否给予资助及 资助金额;

(四)基金管委会主任、副主任负责审签;

(五)重庆市大渡口区慈善会负责救助资金拨付,并将资料归档。

四、医疗救助申请材料

(一)受助人填写基金申请表(姓名、家庭地址、家庭收入及来源方式、家庭基本情况);

(二)受助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照。(如:低保患者需提供低保证,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等);

(三)受助人疾病诊断证明书;

(四)受助人医保、社会保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府性救助情况证明;

(五)需受助人提交的其他材料。